悲剧为何又发生?电动车骑行者惨遭碾压,肇事司机竟…

2019-08-05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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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8月5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施冰冰)近日,深圳交警查获了一起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这是近日发生在南山区常兴路的一起交通事故,正如画面所见的,她还没来得及走完这段路就被压倒在了车轮之下。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24日15时许,徐某驾驶粤L号牌新能源小型轿车沿南山区常兴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家乐福路段时,车辆与同方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范某姣发生碰撞,造成范某姣现场死亡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警力展开人员救助与现场勘查工作。

事故如何发生?

事故现场路面完好干燥,照明条件为白天,交通信号方式为标志、标线。

现场道路规划有标志标线,设施完善照明条件良好,事故究竟如何发生?

深圳交警调取了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并对该事故展开初步调查。

经查,粤L号牌新能源小型轿车驾驶员徐某是网约车司机。事发时,徐某正驾驶粤L号牌新能源小型轿车由惠州某酒店接单送乘客到深圳南山区某园后返回惠州。

当徐某驾车沿南山区常兴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家乐福路段时,车辆与同方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范某姣发生碰撞,范某姣瞬间被徐某驾驶的车辆压倒在地。

就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被画上了不完整的句号。

初步调查情况

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车辆行驶过程当中查看手机地图导航,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回顾事发监控视频,我们可以看到事发道路两边均设有非机动车道,而范某姣则是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生命如此短暂,如果驾驶员徐某行驶时没有使用手机,如果电动车骑行者范某姣没有走机动车道且佩戴了头盔,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可惜,人生没有如果,我们唯有警钟长鸣,不断告诫自己,细节关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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